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中国时代法治——法院改革进入“王胜俊时代”

法院改革进入“王胜俊时代”
2009年03月11日 05:48 南方都市报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
曹义孙认为,新一轮司法改革带有鲜明的“王胜俊”色彩:
●从司法性质上,强调司法的主动性,有别于原来强调司法的中立和被动性。
●从司法队伍建设上,在强调法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强调政治素质。
●从司法工作方式上,从强调过去的法庭庭审、坐堂审案,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到现在强调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并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3月10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这是他履新后首次向国人汇报工作并部署来年计划。审视王胜俊的这份报告,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的转向:在2009年的工作部署中,王胜俊强调要“着力服务大局”、“着力保障民生”、“坚持群众路线”、“体现司法为民”,体现出“司法大众化”的趋势,而过去则多强调司法专业化、法官职业化。这标志着法院改革进入“王胜俊时代”。
改革“转身”的政治背景
发生这种变化,有其独特的政治背景。2007年底,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被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而去年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新一轮司法改革总体方案,则为司法改革的转型提供了恰当的注脚。
专家指出最高法报告三大特点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教授对王胜俊这份报告的总体判断是,“具有清醒的问题意识,准确判断了国内外形势,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比较量化。”
曹义孙认为,本届最高法院的第一份工作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重点增强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这是贯穿整个工作报告的主题思想。”
二是切实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重点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强调从严治院,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反腐倡廉的新措施,明确“三个至上”原则,强化职业伦理教育,完善惩戒制度、巡视制度、廉政监察制度。“这都是从道德、制度、工作机制方面来反腐倡廉,建立廉洁司法队伍,较有新意。”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高度重视推进司法便民工作,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写进法院工作报告,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要求改革司法工作方式。
危机时需要为大众服务的法官
“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改革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王其江在《瞭望》刊发的文章,亦为司法改革的群众路线埋下了伏笔。
怎么评价司法改革的这种变化?曹义孙认为,应该站在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角度,在转型的历史过程中理解。他指出了司法改革“转身”的经济背景:
第一,中国经济总量大幅度增加,贫困人口减少,但贫富两极分化特别严重,阶层、利益分化非常严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矛盾类型日益复杂化。
第二,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要维护社会整体稳定安宁,缩小贫富差别,保证社会公正,特别要保证分配公正,不要导致极端的利益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冲突,甚至要缩小这种冲突,要通过再分配的方式调整、抹平这种差距。
曹义孙强调:“司法改革的变化表明,市场经济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会诱发腐败。这需要通过强调司法的政治性、强调法官的道德品质来加强反司法腐败、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司法者既懂业务、更懂政治,培养为人民服务,为大众服务的法官队伍,来完成它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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